2013年2月28日 ,《南国今报》报道了柳城县凤山镇大湾村良村屯部分村民怀疑所购广西凤糖柳城生态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混肥料掺假,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其实在该报未报道之前,柳城县质监局在 2月20日 即接到群众投诉,称在广西凤糖柳城生态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生态肥公司)购买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溶于水的物质,怀疑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生态肥公司技术人员于次日赶到群众家中进行了实地调查,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群众购进未使用的化肥进行全部抽样送检和现场封样。在媒体报道后,该局又派专人到生态肥公司针对投诉中涉及其产品“掺沙子”的问题对其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了巡查。经查,该单位的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材料检验记录,均未发现有异常。
抽检样品经经检验后,结论为合格,《南国今报》也做了后续报道。柳城县局及时将检验报告送到群众和企业手中,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同时了积极维护了企业的利益,获得了群众和企业的好评。该局也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对农资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春耕利益。
通讯员:韦敏恒 编辑:董华春 审核:张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