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送检客户指南
1、填单:送检的客户请在一楼收发厅领取器具送检《委托单》,仔细阅读后,参照委托单填写样本:把委托单位的全称(即送检客户的正式名称)、联系地址、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以及送检的计量器具、型号规格、出厂编号、数量、检定/校准性质、有何附件以及是否只检不修等服务事项,详细、认真地填写,字迹请端正清楚。
2、特殊要求:客户送检的仪器(样品)如有特殊要求或其他特殊附件请在备注栏注明或与收发人员交代备案。
3、交接:客户填写完送检《委托单》核对无误后请在“委托人”栏签名,并把送检器具(样品)和《委托单》一并交与收发人员,等候收发人员当面清点、检查完后盖章确认,收发人员会把《委托单》的第二联交与客户,作为完检查询和完检提货凭证,请妥善保管。【委托单填写样本见收发台面】
4、取件:客户取件前,请拿送检《委托单》到仪器收发室核对收费单后到收费处交费,凭收费单第二联到仪器收发领取证书和器具,确认证书和器具无误后签字领取。
注:
1、遗失提取凭证按如下办法办理:
(1)用户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明确提取人姓名、提取人凭证及个人身份证件、办理提取手续。
(2)外地用户途中意外遗失提取凭证,需单位证明凭工作证或付款凭证经本所业务科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2、温馨提示:
(1)在受理客户仪器送检时,我所仅对送检仪器做外观检查,待检定/校准时再做相应功能检查,届时如果发现问题将会及时通知客户。
(2)客户如果希望在送检委托时就确认仪器功能是否正常,请预先声明,我所则会将仪器送到相关实验室进行现场功能检查后在确认。
(3)客户领取仪器请确认仪器是否正常,如仪器取走后出现问题将由客户自行负责,谢谢合作。
(4)仪器领取凭证(红色委托单)遗失的客户,办理领取业务时,请先与本所业务科0772-2822990联系,查询委托单号,核对仪器名称,数量,并填写遗失证明、加盖公章,方可领取仪器。遗失证明模板见附件。
业务报检电话:0772-2822990
收发/定检查询电话:0772-2825388
附件1:
遗失证明(样板)
柳州市计量技术测试研究所:
本单位 柳州XX有限公司 ,委托单号为 12****** 的红色委托单现已遗失,今委托本单位员工 张三,身份证号450302XXXX00008888 ,联系电话 188XXXXXXXX 办理仪器领取业务,仪器共有 序号5~8、10~12 共7台 ,特此证明。
望批准同意领取仪器。
柳州XX有限公司(公章)
XX年X月X日
(备注:办理时附来领取仪器的员工张三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