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9月1日起 ,广西地方标准《米粉质量安全要求》《豆腐类、腐竹质量安全要求》将正式实施,那时的米粉必须“穿衣”才能上市。 6月20日下午 ,我局召集部分米粉生产企业,举行有关上述两项标准的宣贯会。
新发布的米粉标准和以往的最大不同就是规定米粉产品必须包装后方可出厂销售。此外还列出了米粉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条件,包括企业的场所、生产资源的提供、采购质量的控制等。这意味着像以往那种一生产出来即上市销售的米粉为违规。
实施新标准的目的,就是要改变买粉人不知道生产的责任主体,以及散装米粉的二次污染等长期困扰人们的问题,让产品整体提高一个台阶,可以说是米粉等产品生产加工的一次革命。
与会的企业代表表示,他们要争取在短时间内读透标准,好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代表们对米粉包装后是否会影响保质期极为关心。我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米粉和部分豆制品的确存在包装后却缩短保质期的可能,但可以通过采用新技术来解决问题,部分企业已经具备这种技术,关键在于如何才能快速地推广。
从7月起,质监部门将对全区米粉等生产企业实施标准情况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9月上旬质监部门会对南宁、桂林、柳州等市的米粉、豆腐类、腐竹等生产企业进行抽查。凡在自治区境内生产米粉产品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只要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均可自愿向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对该企业实施标准情况进行评价。
市质监局提醒:有关这两个标准问题的咨询,可打2822168找标准化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