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12月29日下午,柳州市质监局组织召开全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会议对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作出指导意见,明确试点范围,把宾馆、商场、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纳入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范围;明确投保实施方式,由电梯使用管理权者作为保险投保主体,确定6家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共保体;提出争取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投保率达80%以上的指导性目标。
据悉,柳州市近年电梯数量发展迅猛,目前在用电梯数量为6527台,是数量增幅最多的特种设备之一。然而, 一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电梯困人等安全事件发生。在发生电梯故障或事故后,由于业主财力所限,赔付很难实现,且牵涉到电梯安装方、使用方、维保方等多方责任主体,善后处理复杂,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为破解电梯事故赔偿难题,柳州质监局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以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引导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提高事故单位抵御风险和事前防范事后赔付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柳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保险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等共有90多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柳州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通讯员:兰俤俤 编辑:董华春 审核:周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