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风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广西名牌产品(农产品)称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在广西境内的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
2、符合国家和广西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以及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正式批量生产、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达到适度规模;
3、在广西境内生产,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广西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顾客满意度、市场竞争力等居广西同类产品前列;
4、年销售额、实现利税、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均居广西区内同行业前列;
5、产品按照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符合标准要求;
6、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7、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8、食用农产品应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认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