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78号局长令,颁布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3月18日,柳州市质监局副局长莫春燕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及质检机构技术人员,深入纤维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宣传贯彻工作。莫春燕向企业负责人讲解了《办法》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重要条款,并参观了企业生产车间,督促企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办法》,进一步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和提高产品质量,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也要求质检机构认真学习贯彻《办法》,做好检验检测服务工作,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据悉,此《办法》共分为5章、41条。是我国第一部用于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和纺织面料等纤维制品质量以及监管办法的部门规章,填补了目前国内纺织品,特别是学生服质量监管的专业性立法空白,是纤维制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重要步骤,是加强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的质量监管,实现纤维和纤维产品“全链条监管”的重要措施。
(通讯员:董华春 编辑:陈雯雯 审核领导:莫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