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质监局根据区质监局《2016年气瓶充装站、检验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召开了柳州市及辖区气瓶充装、检验站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市区及柳江、鹿寨县的10家气瓶充装、检验站负责人和两县的工商质监局相关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稽查局负责人,分别就专项整治工作作了部署:一、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是严厉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或已报废钢瓶以及跨区域充装、贩运等行为。二是加强对翻新气瓶、报废气瓶以及超期未检气瓶进行重点检查。三是气瓶充装站、检验站要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 、推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气瓶充装、检验站已签订《气瓶充装站、检验站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要求公示,做到依法充装、检验气瓶。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与稽查局将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与力度,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定期约谈且依法从严查处;对整顿仍不合格的充装站或检验站,将报请自治区质监局建议吊销其充装、检验资格;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符合移送条件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混二甲醚的企业,会同燃气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各气瓶充装、检验站负责人表示,将配合我局开展气瓶充装、检验专项检查,并规范各自的气瓶充装和检验工作,确保安全。

(通讯员:张庆 兰俤俤 编辑:陈玥文 审核:韦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