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冲的《论衡》一书有言:“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即是在提醒管理部门,群众是实践的主体,采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方法开展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
本月是“安全生产月”,针对广大市民关注的电梯安全等焦点问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蒋为民应邀接受访问,与广大市民聊聊我市在特种安全设备管理上的诸多做法。
总体良好但问题依然存在
据介绍,电梯是一种由机械和电气两大部分构成的交通运输工具。按照规范的解释,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现在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越来越依赖电梯所带来的便利,因此电梯是与民生关系密切的特种设备之一。
“总体而言,我市电梯安全虽然状况良好,但民生安全问题上绝对不能容沙子。”蒋为民介绍,现在我市在册电梯为8274台,总量位居南宁、桂林之后。其中,乘客电梯6710台、货梯620台、自动扶梯891台、自动人行道53条。
目前,我市电梯年平均增加量在900台左右,每日使用量颇为频繁,再加上电梯行业竞争激烈,很容易出现监管失位的情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调查发现,我市电梯管理主要存在电梯使用责任主体难落实、电梯维保行业乱象、乘客不文明使用电梯现象普遍三大急需解决的问题。
五大计划强化电梯管理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蒋为民说,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走访特种设备商家、住户等方式,在了解基层群众的心声和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五大计划强化电梯管理保民生。
1.强化电梯使用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对电梯日常管理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物业管理公司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电梯使用管理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电梯日常管理职责,监督维保单位维保工作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不定期组织召开约谈警示会,对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约谈警示教育。同时,加强与市住建委沟通,建议其将电梯管理质量纳入物业公司的考核内容,对物业公司实施分级管理。
2.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保障电梯维修保养质量。电梯维保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保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设“柳州数字质监”平台,把电梯维保单位的工作质量纳入企业的诚信档案,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考核,进行分级管理,利用“柳州数字质监”平台定期向社会通报。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淘汰维保质量差的单位,从而不断规范电梯维保单位的从业行为。
3.建设市级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当前,电梯困人等故障时有发生,部分电梯维保单位小、散、乱,不能按规定时限到达现场实施救援。乘客被困电梯时间较长,容易引发群众对电梯安全的质疑和恐慌。通过建设市级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设立专门处置电梯应急事件机构,建立电梯应急处置专家库及救援队伍,大大提高我市电梯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乘客被困后得到快速解救。
4.推动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
建立电梯责任保险制度,解决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时“小事故不愿赔偿、大事故无力赔偿”难题,同时通过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倒逼投保人主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5.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电梯安全意识。利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青少年维权岗”服务月等活动,采用发放电梯安全使用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受理投诉等方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电梯安全乘坐知识。
创新公共教育方式,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媒体扩大电梯安全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居民自我保护和安全、文明乘电梯意识。
日报记者江宏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