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质监局举行法律知识讲座 活用法治思维服务工作
来源: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日期: 2015-10-30 00:00 点击量:2677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贺州市质监局于日前特别邀请市法制办黄清明副主任作题为《新常态与法治思维》的法律知识讲座,集中探讨如何强化质监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依法施检的能力和水平。
讲座从经济新常态和政治新常态、法治思维和法律思维比法律知识更重要、新常态下面临的10个方面挑战、以及适应新常态从8个方面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四大方面,站在时代前沿,博古论今、纵横中外、深入浅出地全面分析和阐述了新常态就要有新思维,关键是要确立并加强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本次讲座对质监全体干部提出要求,一是认知认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只有内心对法治的高度认知认同,才能养成法治思维,在实践中遇事直接考虑用法治方式解决。二是要尊重法律,时刻敬畏法律。法治思维的第一步,就必须做到宪法法律至上,树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维护法律权威,克服特权思想,绝不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绝不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做任何事情都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去思考,运用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
通过培训,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树立正确的新常态观,在工作中时刻保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始终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坚持把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质监工作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方式,努力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全面提升质监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贺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我们质监部门应有的新的贡献。
贺州市局机关、稽查局全体人员,直属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各县质监局分管领导和稽查人员共55人参加会议。
(通讯员/李莉华 编辑/李明智 审核/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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