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办法的实施,切实做好2016年柳州市质监系统能效标识专项执法工作,11月16日至17日,柳州市质监局稽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的电器生产厂家、销售商生产和销售的电器产品进行了能效标识检查。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中的35类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进行。
这次共检查了柳州市徽总电机厂、柳州天豪电器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主要检查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所生产、销售目录中的产品是否按规定应当标注能源效标识而未标注,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所检查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生产、销售目录中的电器产品都按规定要求标注了能源效率标识,未发现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通讯员:张勇 编辑:陈玥文 审核:韦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