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监局再次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来源:来源:本站 | 作者: 作者:管理员 | 日期: 2016-11-07 09:49 点击量:3011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自治区质监局先后取消了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设备监理单位甲乙级资格证、社会公共计量行(站)审批、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计量检定员等多项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按照“依法合规、能放则放、责权统一、规范管理”的原则,自治区质监局自2016年10月1日起再次将部分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批及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政许可审批委托下放至设区的市级质监部门实施,并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考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认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至设区的市级质监部门实施。
至此,自治区质监局在自治区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11大项30小项,取消/下放率近50%。
(通讯员/吴礼权 伍雪峰 编辑/吴玮莹 审核/黄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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